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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消防支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见成效

《甘孜日报》    2015年08月04日

 为寺庙赠送灭火器并开展防火培训。
    今年2月9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州公安消防支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 张刚 文/图
    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以来,州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倍加呵护警民团结一家亲的幸福格桑花。
    夯实堡垒强基础
    支队党委创新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361规则”,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议事决策能力、教育管控能力,有效确保了民族团结创建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党组织集体领导和党员官兵的阳光监督之下,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官兵雪域争先锋的内生动力。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党员官兵的模范带头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全州消防部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全年未发生一起警民纠纷案件,未发生一起官兵不遵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深化教育铸警魂
    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紧紧围绕“学习践行强军目标,做新一代革命军人”主题,采取“大课集中学、小课分散上”的方式,坚持理论灌输和随机教育相结合,把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标准注入官兵灵魂、融进血脉,为广大官兵扎根高原、献身消防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全年全州消防部队无一人违反政治纪律,支队被州委、州政府评为铸忠诚警魂活动“优秀政法单位”,部队先后涌现出了“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康定炉城路消防中队团支部、“最美警察”杨武东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立足本职作奉献
    截止7月27日,全州消防部队共接出警132起,出动消防车219辆次、消防官兵124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30人,疏散人员47人,抢救财产价值187.05万元。先后完成了泸定县“1·7”和“3·29”油罐车火灾、石渠县“4·21”雪崩、康定市“5·31”天然气泄漏、甘孜县“7·2”抗洪、九龙县“7·9”隧道塌方等一系列急难险重的救援任务。同时,广泛开展送水、冲洗街道、疏通下水道、取钥匙等为民服务活动200余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消除火患保平安
    今年以来,全州消防执法干部坚持把寺庙作为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跋山涉水深入各乡镇,摸清了寺庙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寺庙消防安全管理档案》400余份,完成了洛若镇政府专职队人员招录和器材装备配备,为五明佛学院、桑批岭寺、灵雀寺、寿灵寺、亚青寺等重点寺庙增配手抬机动泵10台、灭火器600余具,新龙县消防大队成功争取县政府划拔382.6万元用于寺庙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全州消防部队共检查各类单位、场所580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1800余处,整改火灾隐患1750余处。截止7月27日,全州共发生火灾60起,死亡0人,受伤0人,火灾伤亡人数同比去年下降100%。
    结对认亲得民心
    今年以来,全州消防官兵继续按照州委“六必访”和“十个一次”的要求,充分利用春节、藏历新年、端午等节日以及寺庙大型佛事活动等“情深意浓”的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密切警民鱼水深情。截止7月27日,全州消防官兵共走访慰问群众1700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土豆滞销、电线老化、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110余个,赠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超过5万元。
    点滴行动树形象
    今年以来,州公安消防支队继续围绕多捐一点、低碳一点、热心一点、宽容一点四个主题深入开展“微公益”行动。截止7月27日,支队“微公益”基金已向全州消防部队募集善款13.37426万元,动用“微公益”基金资助困难群众和官兵20余人,为石渠县麻呷乡所有农牧民购买了“新农合”医疗保险。同时,全州消防部队积极参与驻地生态文明建设,为驻地义务植树1万余株,主动到城区、景区清扫垃圾10余吨。举手之劳、微不足道的“微公益”行动树立了甘孜公安消防部队“甘以爱人、孜求慈善”的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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