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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着力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本站原创    2015年06月16日

    本网讯(降秋卓玛)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改革政策,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仍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价格放开后,为防止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州发改委采取多种举措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监管。  
    一是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的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严厉打击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哄抬药品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药品价格监测。为及时了解我州药品价格放开后的变动情况,州发改委在全州范围内对52个药品价格进行了监测,分析和掌握药品变动态势,及时公布和反馈价格信息;三是州发改委成立了药品价格巡查组。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提醒告诫各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店要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四是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群众药品价格诉求,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从近期巡查和监测情况来看,我州药品价格有升有降,部分药品特别是低价药品受供货价格上涨影响,我州销售价格有所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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