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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专项整治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八月底结束

《甘孜日报》    2015年06月11日

    本网讯(记者 马建华 文/图) 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专项行动的公告》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0月20日起,全州拉开了集中整治大中型货运车非法改拼装专项行动的序幕。截止目前,全州已整改非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2929辆,占应完成整改数量的40.1%。其中,稻城县完成整改232辆,完成率达100%,巴塘县完成整改251辆,完成率达100%,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完成整改4辆,完成率达100%,理塘、新龙整改率超过60%,康定、道孚、泸定等重点县(市)进度加快,分别整改324、387、242辆。其它县(市)集中整治非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专项行动正在加紧推进。
    在开展集中整治大中型货运车非法改拼装专项行动中,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书记胡昌升、州长益西达瓦的指示精神,我州两次召集州整治办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向青海玉树、果洛、西藏昌都、雅安、凉山、阿坝六地去函,请求强化联动配合,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整治行动。目前,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昌都市人民政府已回函,两地均已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州联动开展相关整治。以州委书记胡昌升和州长益西达瓦的名义向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去一封信,要求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州公安局组成暗访组对全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各综合卡点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结合实际,整合力量,在县(市)境内至少设置1处“整治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专项行动”综合卡点,加强对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的路面检查、管控、整治力度;州级相关部门联合组建“整治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专项行动”州级综合卡点;综合卡点由公安部门牵头,安监、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各县(市)抽调1名正科级领导担任综合卡点负责人。
    在具体工作中,州县(市)相关部门对未到年检(审)时限的违法改拼装车辆,加强宣传教育,责令其在7日内拆除违法改拼装部分,并登记车主及车辆详细信息,与其签订责任书和告知书,将违法行为抄告到违法车辆户籍所在地整治办的同时一并抄报州整治办。对逾期未拆除违法改拼装部分的,依法顶格处罚;对逾期未年检(审)的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按照“准进不准出”的原则,实行交通管制;对已年检(审)、车主或其驾驶人再次擅自对车辆违法改拼装的,依法予以严管重处,强制拆除并收缴违法改拼装部分。
    为确保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县(市)及时建立强制拆卸场所,配备拆卸设备和人员,坚决拆卸大中型货运车违法改拼装部分;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从人、财、物等方面落实综合卡点的后勤保障,确保综合卡点正常运转。各综合卡点坚持“边教育边执法边整改”,在不断加强车主、驾驶人员思想教育的同时,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县(市)告知辖区内水电开发、矿山等施工企业和货运企业,严禁违法改拼装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输货物;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巴塘、稻城、得荣等县工作组分赴村组、车主家庭和建设工地、矿山、寺庙等重点地区,全面细致排查自然灭失、私下买卖车辆数量,并比对交警系统,将强制注销的车辆登记造册,稻城、雅江、巴塘、新龙等县严把货运车的准入关,有效保护了合法车辆的权益。
    根据我州交通实际,全州于5月18日启动32处执勤卡点,各县(市)切实整合力量,由公安牵头,科学安排勤务,实行固定执勤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夜间查处力度,不定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将警力投放到违法改拼装行为高发时段、路段,严查严处违法改拼装交通违法行为。炉霍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深入国省干道、重要路口督导检查路面查控工作,县公安局将大部分警力充实到路面,局长带领民警上路执勤检查,突击整治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加大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已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地挤压了违法大中型货运车的营运空间。截止目前,全州各综合卡点处罚违法改拼装行为864起,教育、宣传1327人次。
    州委、州政府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决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再下功夫、出实招,保证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大中型货运车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任务,向州委、州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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