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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严堵公共资源场外交易

《甘孜日报》    2015年06月08日

    本网讯(严吉科)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十项新规”,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严禁场外交易,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包括工程类、政府采购类、资源类、资产类、鼓励进场的其他资源和资产类共五大类项目,自6月1日起实施。通知还要求,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纳入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集中交易;应进场而未进场交易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规定,《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州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分析梳理本行业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凡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的原则,及时报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核,补充列入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与此同时,各县(市)要参照州本级《目录》,及时编制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报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目录》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化建章立制,实行“清单”管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行政权力最易失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外循环”等行为设置了“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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