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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宣讲团深入我州乡村宣讲《扶贫条例》

《甘孜日报》    2015年06月03日

    本网讯(记者 陈斌)为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热潮,6月1日,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局机关党组书记张华林率队深入我州康定市姑咱镇日地村,为村民宣讲《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日地村、二道水村两个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民们现场聆听了宣讲。
      张华林围绕《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亮点及贯彻落实《条例》需要把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进行宣讲。他说,6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依法治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条例》于今年4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9章61条,既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又凸显四川特色。《条例》填补了四川省扶贫开发地方立法的空白,是全省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大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我们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进程,促进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村将按照《条例》要求,积极争取扶贫、脱贫项目,为贫困村民脱贫做一些实际工作。”日地村村支书蒋国志激动地说。
     “我们听了后,对这个条例的全面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后,我们希望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减贫,让村民们早日脱贫致富。”二道水村村主任李成彬如是说。
宣讲会上,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的要求,州扶贫移民局主要负责人、康定市委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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