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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正式启动

《甘孜日报》    2015年04月21日

    本网讯(记者 杨珂)4月17日,我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的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全州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正式启动。发布会上对全州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犁,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建对记者针对“五进”活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人民法院“五进”活动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全州法院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的背景是什么?
    张犁:去年,中央、省委先后出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列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底在州委召开的十届六次全会上,作出了“关于全面开展乡村治理的决定”,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更加紧贴党政中心工作,务实推进乡村治理。在今年3月初召开的全州法院院长会上,经院党组反复研究并征求各县法院意见建议,制定了出台了“关于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这也是我们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的初衷。
    记者:请问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更好地贴近农牧区?做到接地气?
    张犁:刚才,我也提到了“五进”活动主要以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为依托,以开展“矛盾排查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活动为载体,将人民法庭“五进”活动覆盖全州所有的村(社区)。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矛盾排查、立案服务、巡回审判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纠纷、依法化解矛盾。我们将利用农闲季节、重大节庆等节点,采用排演法制类文艺节目、编发通俗易懂实用的法律知识读本(普法案例故事)、举办法制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和法律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同时,我们把审判法庭搬进牧区高山、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社区活动室,通过案件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通过上述举措更加深入基层、更加贴近农牧民群众。
    记者:请问两级法院如何结合即将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推进人民法庭“五进”活动
    张犁:人民法庭“五进”活动中的立案服务进乡村与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在2015年5月1日实施的立案登记制的精神一脉相承,完全相符,是惠民、便民、利民之举,是对减少偏远、高寒地区农牧民群众诉权的保护,是我们两级法院对立案登记制度在民族地区实施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是推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局面的有效措施。
    记者:刘院长你好,听说前不久你对部分基层法院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进行了专项督察,你能否谈一下检查情况?
    刘国建:上周我带领中院立案庭、审监庭组成工作组对北路几个县法院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进行了专项督察,总体来说,各县法院工作开局有序、启动有力、成效明显、特色鲜明。就拿德格法院来讲,在去年就先行探索开展了以“矛盾纠纷排查梳理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陪审员与法官进乡村就地化解审理案件、法制宣传进乡村、进寺庙、进学校”为内容的“五进”活动,阿须法庭因此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庭”荣誉称号,以“五进”为亮点的巡回审判文化被评为全省十大特色文化项目。今年,德格法院进一步深化,成立了法制宣传文艺汇演小分队,以牧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并印发《藏汉双语农牧民读本》和《“五进”活动同心同向进寺庙》等宣传资料,切实让全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白玉、甘孜、炉霍、丹巴、稻城、得荣、康定等县法院也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务实推进了“五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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