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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共赴小康路(上)

《甘孜日报》    2015年03月09日

——东西扶贫协作为我州发展加力 
州委书记胡昌升陪同浙江代表团在泸定考察。 记者 袁飞 摄


记者 袁飞 摄
    引子
    东西扶贫协作政策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动员组织东部经济较发达省(区)市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或部门提供经济援助和技术人才援助,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政策,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依据共同富裕理论所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扶贫政策。在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下,东西扶贫协作政策的实施取得巨大的扶贫成就。我州地处西部,是全国第二大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东西扶贫协作政策的受益者,特别是近年来,沿海的浙江、广东和省内的多个地市,对我州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支持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 陆骑 记者 周华
    东西扶贫协作——
    在多次酝酿中成型

    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口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应各族群众新期盼,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释放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把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民生、用于基层 。”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直以来,做好民族工作是党的一贯方针;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部分,东西扶贫协作是近年来我国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消除贫困现象,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时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首次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党和国家始终将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
    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为缓慢,贫困问题十分严峻。据统计,1994年国家确定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绝大部分是分布在中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山区。全国348个少数民族地区县和非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县中有257个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分布有着显著的地理集中性,同时贫困所带来的负外部效应日益显著,一旦缓解或解决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对于缓解民族、社会矛盾以及缩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有重大作用。
    为了更好地解决区域性贫困,缓解区域间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从此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该计划要求:国家“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了有效完成这一战略目标,通过借鉴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发展的有效经验,党和国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发展,将对口支援政策在扶贫领域发展深化。在计划中明确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沿海较发达的省,都要对口帮扶西部的一两个贫困省、区发展经济。”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专门提出了缩小东西部差距的措施,其中就有沿海发达地区对口帮扶中西部的10个省区的规定。至此,东西扶贫协作政策已然有了雏形。
    1996年5月,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省市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扶贫协作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作出了相应的对口帮扶安排。同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对扶贫协作的意义、形式、任务、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确定由北京与内蒙古、天津与甘肃、上海与云南、广东与广西、浙江与四川、山东与新疆、辽宁与青海、福建与宁夏,大连、青岛、深圳、宁波与贵州,对口开展扶贫协作。同时要求:“对口帮扶的任务要落实到县,协作要落实到企业和项目。组织富裕县和贫困县结成对子,进行经济合作,开展干部交流。动员富裕县的企业到西部贫困县,利用人才、技术、信息、市场、管理、资金等各种优势,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与贫困县共同开发当地资源。至此,东西扶贫协作在全国23个省、区、市正式启动并蓬勃开展。
    浙江对口帮扶四川——
    浙川东西扶贫协作持续开展

    站在浙川东西扶贫协作的新起点,我州倍加珍惜,希望借助东西扶贫协作的春风,借力浙江的先进理念、人文优势,加强双方干部、技术人才、非公经济等交流
    从1996年开始,浙江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对口扶贫四川省广元、南充两市。10多年来,浙江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超过10亿元,帮助四川建设越温示范新村322个,希望小学380所、卫生院82所、公路1044公里、基本农田12.77万亩,合作项目达到300多个,企业合作协议资金88.23亿元、到位资金37.9亿元,帮助四川转移农村劳动力52.65万人。
    2010年1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浙江、四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将浙江对口支援广元、南充调整为对口支援四川省藏区32个县。
    2012年2月10日,浙江-四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会议商谈了浙江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3个州32个藏区县的扶贫协作工作。两省表示,浙川双方将共同组织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出前期具体方案,制订实施规划,形成合作机制,做到责任、任务、时间三落实,在政府援助资金、社会帮扶、人才交流等方面重点支持甘孜、阿坝、凉山藏区。
    2013年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对口帮扶中要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四川藏区农牧民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最直接的问题。重点帮扶农牧民定居、农牧业、教育、卫生、科技、旅游、劳务等。明确了结对安排,即由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结对甘孜州18个县和凉山州木里县;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结对阿坝州。方案还对结对区县作了对口安排,要求浙江省级有关部门与甘孜、阿坝州州级相应部门建立业务联系,根据部门职能开展工作。并对资金安排、组织保障均作了明确要求。
    同年7月30日,浙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会议暨《浙江——四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成都举行,双方达成扶贫协作工作协议。根据协议,自2013年起,浙江省每年安排帮扶四川藏区资金1.37亿元,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筹集。承担帮扶任务的每个县(市、区),每年出资300万元资金用于各对口藏区县;7个市本级每市每年出资300万元资金用于各对口州本级;省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用于对口地区的较大帮扶项目、人才培训等。同时,结合四川藏区的特点,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重点打造民生、人才、产业三项工程。
    州委书记胡昌升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代表我州在会上发言。他说,站在浙川东西扶贫协作的新起点,面对扶贫协作座谈会带来的新机遇,作为受益方,我们除了感激,唯有奋发进取,更好工作,才能更好地回报两省领导和浙江人民。我们一定珍惜关爱、主动对接、精心组织、感恩奋进。坚持把各方关爱内化为感恩之心,深入推进“底部突围”,全力攻坚扶贫开发,加快推进“三化联动”,优先发展旅游业、有序发展能源业和矿业,加快发展特色农牧业、特色文化产业和特色中藏医药产业,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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