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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

《甘孜日报》    2015年01月28日

   本网讯(邱国华)1月20日,州政府副州长张永德、杜德清组织召开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从总体上看,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还存在个别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基层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齐抓共管格局和长效机制未形成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自满思想和厌战松懈情绪,以“9个强化”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一要强化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尤其是各乡联系点县级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整治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州县督查组要将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寺庙、工程施工地等一线,加强暗查暗访,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三要强化宣传报道。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曝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不断延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结合“结对认亲”、“同心同向”等活动,落实宣传职责,促使干部深入联系亲戚、联系寺庙宣传防火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四要强化问题整改。把隐患整改落实作为最突出环节、最重要工作来抓,以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五要强化奖惩逗硬。凡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整治行动工作不力、发生火灾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倒查责任,层层严肃问责处理。六要强化监测预警。林业、畜牧、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确保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七要强预案准备。各级消防、森警部队要认真制定防火安全预案,储备好救火物资,训练好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八要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火安全“共同责任”思想,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形成部门及县、乡(镇)、村共同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格局。九要强化机制建设。县、乡(镇)、村要结合整治行动目标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野外违规用火惩处办法,进山入林管理办法、巡山护林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机制,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转化成常态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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