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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水电产业的政策研究

《甘孜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罗本彬 
 
  水电发展趋势

  ——全国水电“十二基地规划”描绘了水电发展蓝图
  中国的水能资源居世界首位,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94亿千瓦,其中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到2015年水电装机总量将达到2.9亿千瓦。为有效、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在原电力工业部主持下,经过数次规划于1989年形成了现在的十二大水电基地,分别为:金沙江水电基地,雅砻江水电基地,大渡河水电基地,乌江水电基地,长江上游水电基地,南盘江、红水河水电基地,澜沧江干流水电基地,黄河上游水电基地,黄河中游水电基地,湘西水电基地,闽、浙、赣水电基地以及东北水电基地。这十二个基地规划的总装机容量为21047.25万千瓦,年发电量为9945.06亿千瓦时。十二大水电基地就是我国水电未来发展的一张蓝图。依据这张蓝图,按照国家对电力资源的需求,分阶段、有目标、有重点地去发展水电。
  ——国家能源 “十二五规划”对水电的发展目标
水电是世界上能够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的第一大清洁能源。随着世界能源需求增长和全球气候变化,世界各国都把开发水电作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国家能源“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并着重提出将积极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坚持水电开发与移民致富、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强流域水电规划,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全面推进金沙江中下游、澜沧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雅鲁藏布江中游水电基地建设,有序启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怒江水电基地建设,优化开发闽浙赣、东北、湘西水电基地,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乌江水电基地。统筹考虑中小流域的开发与保护,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积极开发小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30%。我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14.37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达到9.63亿千瓦,全国常规水电装机将达到2.6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
  ——四川省委对发展水电定位
  本世纪初以来,四川省委明确把水电产业作为省支柱产业来发展,提出通过大力开发四川丰富的水能资源,调整能源结构和电力结构,优先发展具有高调节能力和综合利用效益的水电工程,紧紧抓住国家“西电东送”的机遇,努力开拓省外电力市场,实施“川电外送”战略,把四川建成全国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吸引水电行业投资和促进水电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举措。2013年5月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构建完善的综合水利保障体系。坚持水电为主、火电为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为水电行业发展提供有利契机。 

  我省水电发展存在的问题 

  ——上网电价低、发展不匹配
  从经济发展规模角度来看,四川省的上网电价与周边兄弟省相比偏低,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
  ——丰水期弃水多、水资源浪费大
  四川省电网建设较为滞后,电力外送力量薄弱,导致丰水期弃水较多,水资源浪费大。同时汛限水位与实时调度的矛盾也是水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
——资源圈占多,开发建设慢
四川省水电技术可开发量达到1.2亿千瓦,近年来四川水电开发虽然如火如荼,截止今年水电装机总量只达到6000万千瓦,仍有一半水能未开发。究其原因为水电开发投资较高,资源圈占严重,存在占而不开,动而不建的现象,导致开发建设较慢。
  ——生态补偿少,政策处理难
  水资源利用开发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有一定程度的破坏,由于四川省缺乏相应政策的支持,对生态补偿较少。同时在水利水电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会占地,需要做大量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政策处理难也影响了水电发展。
  ——政府收益少,调控手段弱
  大的水电资源开发投资主体都是国企、央企,地方政府的议价能力明显不足,造成大项目的收益收不到,小项目收益又太少的局面。

  对我州发展水电产业的政策建议

  ——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为政府按标准征收各种基金留足空间。
  ——争取省政府支持,将省库区基金0.8分/千瓦时全额或部分返还甘孜州,或下放甘孜州政府征收。
  ——争取水电发电取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各水力发电企业实际发电量统一由0. 35分/千瓦时调整到0. 5分/千瓦时,同时坚决刹住各地自行减免征收水资源费的行为。
  ——成立甘孜州水电发展局或甘孜州水电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州水电开发、报批、验收、核价等工作。
  ——出台甘孜州水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鼓励支持发电企业在甘孜州设立售电公司,只要纳税地在甘孜州境内的,一律发放售电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调整政府入股水电企业政策。按《公司法》,如果政府入股也要履行出资义务,因水电受天气因素影响很大,且政府入股操作性不强,如果水电企业经营亏损政府责任无人承担。
  ——调整留州电量政策,把政府的隐性收入通过有效的政策调整为显性收入。                             (作者系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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