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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深处的巡回法庭

《甘孜日报》    2014年07月07日

  新龙县人民法院下占区人民法庭位于新龙县尤拉西乡,距县城103公里,海拔2800米,辖区面积1504平方公里,管辖4个乡。
  一直以来,该县人民法院下占区人民法庭的办案人员,心系藏区群众。为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下占区法庭把巡回法庭建在了草原深处。长年来,法官们不顾高原恶劣的气候条件,不惧远离亲人的孤独,不分昼夜,走村串户,巡回办案,调解纠纷,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调解工作。仅去年以来,就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办案20余次,现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1件,调解结案20件。
  2013年10月23日上午,该县法院的干警们刚上班,子拖西乡村民俄某就手捧“执法为民真情意”、“公平正义好法官”等三面锦旗激动地走进县法院的大门,感谢下占区人民法庭为他妹妹成功调解纠纷。他竖起大拇指说:“各位法官,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到我家来调解,让我们的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这事还得从2013年9月13日说起。下占区法庭接到子拖西乡政府的诉求,要求法庭派办案人员到子拖西乡调处一件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称该矛盾纠纷可能进一步引发流血事件。
  接到诉求后,下占区法庭在第一时间派办案人员赶赴子拖西乡了解情况,并赓即与该县法院组成巡回法庭,到子拖西乡调处该矛盾纠纷。巡回法庭到达子拖西乡时,当事人俄某一把拉住法官的手就开始诉说自己的难处,自己的妹妹翁某按当地传统礼俗嫁给登某,当登某得知翁某喜欢的是自己的哥哥尼某时,便外出打工并与另一位藏族姑娘阿某领取了结婚证,给自己的妹妹翁某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要求登某和阿某给予翁某赔偿50万元。在此期间,三方因此事多次争吵,甚至发展到动刀的严重事态。
  调解工作从中午1点持续到深夜2点,办案人员始终耐心地听俄某诉说事情的原委以及心中的委屈和不满,没有流露出一丝的不耐烦。在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办案人员召集三方当事人,经过了长达15天的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9月28日履行调解义务,握手言和,此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让俄某非常满意,最令俄某感动的是法官们多次来到乡上调解工作,让他们省去了到县人民法院诉求的麻烦。他说:“乡上离县城远,道路也不好,每次骑摩托车去县城来回就要一天,加油费、生活费加起来就要都要花上好几百。这次调解,我深切体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的真正分量。”
  “我们这里山高路远,很多案子,要求当事人来法庭处理,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而且办案周期会延长,社会效果也不一定好。我们走出去办案,不仅可以宣传法制,更重要的是拉近了法律、法院、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下占区法庭的法官们对于巡回法庭有自己的认识。
  “下占区法庭宣传的法律法规与我们生活相关,他们还到家门口调解矛盾纠纷,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庭!”曾在巡回法庭咨询过房产纠纷的村民尼玛益西高兴地说。  (州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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