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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检察院受理首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

甘孜日报    2018年05月09日

本网讯 日前,石渠县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受理一起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向石渠县有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据悉,这是石渠县人民检察院首理的首例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今年4月,石渠县某镇,有环卫工人在垃圾桶内直接焚烧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该县境内金沙江河段,垃圾成堆,对周边地区的空气和地表水均造成严重污染。州、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立刻对该线索进行审核,并同意对该起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随后,该院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勘察、群众走访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目前,该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已获批准。该院将在法定时限内,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诉前准备工作。

据石渠县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院受理的环保类案件一直较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县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的效果。该院也按照石渠县“两办”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性诉讼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设立了环保案件公益性诉讼渠道。记者采访中发现,当地群众对这种提倡公益性保护的做法大加赞赏,并纷纷表示愿意积极投身其中。

县委中心报道组 实习记者 王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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