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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刑事案件作不起诉决定

本站原创    2016年04月13日

    本网讯(郑春文/图) 近日,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大胆创新,将检察业务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利用结对认亲的平台淋漓尽致的宣扬到百姓家中,通过“一调二评三宣”的创新手段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4月初,该院在办理杨某某、谢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时,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耐心调解,成功促成该案当事双方达成谅解。从法理、道德、情感上,从协议的执行可能、当事人的期望值、社会关系的修复上,从法律宣传教育及舆论导向上进行了全面评估预测,以求达到法律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通过特殊的不起诉仪式进村入户给该案当事人及所在村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该案经查明, 2015年10月7日,该市三合乡昌坝村的谢某某三兄弟因同村邻里杨某某使用了他们请挖掘机挖出的沙石,至杨某某家理论,继而引发争执、打斗,造成杨某某、谢某某均受轻伤。本案双方既是嫌疑人又是被害人,且本为邻里,还沾亲带故,因一点沙石而起,刀棒相向。该院受案后多次到昌坝村走访,了解到双方均悔不当初,并在案发后已达成和解协议,为更好地修复邻里矛盾,化解纠纷,决定依法对该案双方不予起诉。
    4月8日,该院分管检察长带队,再次来到昌坝村,进行了一场特殊的不起诉仪式,在庄严的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特意请来了双方当事人的结对亲戚,通过案件承办人及亲戚们“接地气式”的耐心讲解宣传,矛盾得到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即表示,不会再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之事,一定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邻里和睦共处,共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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