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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送“法制年货”群众点赞

《甘孜日报》    2015年03月10日

    ■ 本网记者 马建华
   “春节和藏历年期间,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空闲下来与家人共享欢乐,而是到我们村里来给村民普及法律知识,问寒问暖,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村民对这样一心为民的干部亲戚赞不绝口。”3月2日,泸定县泸桥镇咱里村村民高显明打电话告诉记者,这个春节,村民感受到了来自城里亲戚带来的温暖。
    在高显明的记忆中,2005年,咱里村在泸定电站移民搬迁工作中进展不大,村民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甚至出现过殴打干警、非法阻工的事件,村民法治意识不强,移民搬迁进展缓慢。“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咱里村的形象,阻碍了重点工程建设,随着依法治县进程加快,县政法部门通过送法下乡,普及法律知识,村民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民明白了只有通过法律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高显明说,我们要贯彻落实我州关于乡村治理的有关规定,把咱里村建成富裕和谐法治的文明村。
    据泸定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春节前夕,干部职工就在商量,该给村民送什么样的“年货”?大家一致认为,除了要让困难亲戚有充足的年货欢乐过节以外,还要发挥司法部门的优势,坚持与依法治县和乡村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到结对村、问题村广泛开展走基层惠民生送法律促和谐活动。
   与服务基层群众相结合。为做实群众工作及“走基层”活动,该县司法局深入泸桥镇咱里村结对认亲户家中,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呼声,坚持问计于民,结合工作职能,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广大群众面对面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为结对村解决村务经费1万元,由咱里村专项用作解决村组、群众急需的民生实际困难,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努力做好结对亲戚中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家庭和贫困学生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济工作。
    与送法规进乡村相结合。干警讲解、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法制意识,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并在发送防火安全宣传短信的基础上,向结对亲戚耐心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以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放了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张贴《泸定县森林防火公约》67份,引导结对亲戚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向群众宣讲了州“两会”、州委十届六次全委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今年的工作安排以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
   与主动创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干警十分注重排查村民的矛盾纠纷,并把农村赡养、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公路建设、林权争议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作为重点,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登记,并积极会同村委会进行逐一化解。
   泸桥镇咱里村民古学刚说:“县司法局在春节期间来看望慰问我们,送来了很多实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前,村民有了矛盾,比的是家族势力,不按政策规矩办事,一点芝麻大的小事,因为心气不顺,很有可能酿成不稳定事件。通过司法局的亲戚给我们讲政策、宣讲法律知识,让我们懂得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违反法律法规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穷的伤害,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来维护正当的利益诉求,维护好邻里团结和谐,维护好家庭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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