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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时政新闻报道的规定》

《甘孜日报》    2014年08月01日

 本网讯(记者 赵春燕)经十届州委常委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审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时政新闻报道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认真落实“走转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工作,压缩会议及领导政务活动报道的数量、篇幅,增强党报党台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呼声,让时政报道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接“地气”,州委把进一步规范时政新闻报道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转作风的重要内容,在2009年、2012年规范新闻时政报道规定的基础上,经州委宣传部具体细化后以甘委办[2014]66号文下发各县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州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规定》从新闻时政报道范围、刊播要求、改进文风、稿件审核、宣传纪律等方面对改进时政报道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压缩会议报道的要求:甘孜日报同一天刊发的会议新闻一般不超过4条,甘孜广播电视台同一天刊播的会议新闻不超过《甘孜新闻》时长的一半。《规定》同时对各种会议报道及州级领导政务活动报道等的篇幅、字数、时长、版面、截稿时间,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讲话、批示、署名文章刊播,时政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等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规定》要求我州新闻媒体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善于从会议、时政活动中挖掘新闻线索,抓取新闻要点,捕捉新闻亮点,准确表达主题,尽量减少单纯会议、活动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让时政新闻报道易读、悦读、耐读。州级新闻媒体要深入落实“走转改”要求,严格执行记者编辑轮流走基层采访制度,把宣传的触角向下延伸,把更多的精力、人力投向基层、深入群众,让更多反映一线工作面貌、回应群众呼声的优秀作品充实报刊、荧屏、声频,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及时性、生动性、贴近性和感染力。新闻媒体要进一步改进版面和新闻栏目,顺应传播规律,适应受众需求,丰富栏目类别,让更多反映社会民生民情、群众生产生活实践的新闻报道吸引大众视点,让更多记者调查、媒体监督的新闻报道回应社会关切,使新闻报道更好地吸引读者、打动读者、赢得读者。
  本《规定》适用于甘孜日报社、甘孜广播电视台和州委宣传部主管的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各县新闻媒体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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