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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联社”)《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联社研究,决定召开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111日(星期三),预计会期半天。

    股东及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上午1000-1020

    会议正式开始时间: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州联社2楼会议室

    址:康定市新市前街127

    三、会议召集人

    本联社董事会。

    四、会议人员

    (一)本联社登记在册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联社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监管部门领导;

    (四)见证律师;

    (五)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审议事项

    (一)听取并审议关于提名谢宏同志担任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听取2016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三)审议《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四)审议新增白玉信用社亚青分社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注:会议相关材料已备置甘孜州各县信用社综合部,如有需要请联系各县信用社综合部,联系方式详见联系人表(附件1

    六、出席会议

    (一)请各位股东收到通知后做好参会准备,并填写好回执(附件2),于201612日前交各县信用社综合部。

    (二)因故不能参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填写好《授权委托书》(附件3),连同回执,一并交各县信用社综合科(或电话告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联社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四)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联社股本总额的2%,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联社股本总额的10%

    (五)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凭以下手续,按时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出席会议:

    1、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明报到;

    2、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到;

    3、企业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到。

    七、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均在格萨尔酒店;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凤0836-286590115196310711 ;庞灵利 0836-286590115283626123

    传真:0836-2831720

    邮编:626000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新市前街127

    特此通知

    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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