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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警示

《甘孜日报》    2016年08月08日

    各经营户:
    甘孜州将举办第九届康巴艺术节、第七届中国康定国际情歌节、四川甘孜山地旅游节,为确保康定地区“三节”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切实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各经营户的价格行为警示如下:
    一、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进行明码标价;各停车场、宾馆、餐饮行业、旅游景点等的收费标准必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各经营户一律不得在所公示的费用标准(价格)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不得欺客宰客,强制消费。
    二、各经营户不得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囤积居奇,不得采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形式变相涨价,不得借节假日之机随意乱涨价和哄抬市场物价。
    三、各经营户要提高服务质量,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四、出租车必须严格执行打表计价,不得拒载、丢客。
    各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2834680
    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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