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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类高技能人才评职称可“跳级”

四川日报    2021年11月11日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

    ●技能人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技术人才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这将有利于引导技术工作者和技能劳动者向新一代技术技能人才转化,同时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长之路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不会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也不会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凡是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都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华

  哪些领域高技能人才可以评职称?参评需要哪些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破格评审?……作为人才评价机制的重大改革,《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11月10日,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为何评?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打破人才成长“天花板”

  “长期以来,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评价,是通过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评价两套不同的体系进行,二者互不相通。”省人社厅专业技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打破了两套体系的评价界限,解决了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技术人才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这将有利于引导技术工作者和技能劳动者向新一代技术技能人才转化,同时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长之路。

  不同的评价体系,一定程度造成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待遇差距。人社部公布的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显示,90%拥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才年工资26.5万元,而90%高级技能及以上技能人才工资仅13.56万元。

  参与《方案》论证的四川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四川城市技师学院院长敬鸿彬认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互融合的职业发展通道,不仅拓宽了技能人才发展空间,确立了技能型人才所应有的社会地位,也有利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

  “两套评价体系融合贯通,让学习技能的技术工人同样可以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也有利于改变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观念,为高技能人才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蓬勃发展。”上述负责人强调。

如何评?学历不是硬条件,十类人才可破格评审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我省有哪些重点支持举措?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不会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也不会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凡是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都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将更加注重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都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淡化学历,注重工作业绩,既让高技能人才在职称评审时能够参评,又能有条件评得上。”上述负责人表示,四川还明确,对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对应申报评审中级以上职称,不需要逐级晋升。例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天府工匠、省级非遗传承人、担任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或担任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教练组组长)等十类“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都可以破格参加评审。

怎么用?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方案》如何落实?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将结合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政策落实。

  畅通评价渠道。四川将制定配套措施,细化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业绩能力条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考评细则。用人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各级要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受理等工作,确保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落实。

  创新评价机制。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综合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积极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与制定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注重评用结合。高技能人才依据技术技能水平自愿参加职称评审,鼓励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各类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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