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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甘孜日报》    2013年11月21日

   本网讯(记者 杨珂)11月18日,我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在康定举行。州政府副州长许春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春秀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把医改持续推向深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内容。
   许春秀要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政策性很强,有不少创新性的举措,尤其是其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必须把握好,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目前,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到70%,但如果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实际报销的比例只有50%左右。城乡居民患大病时,在治疗手段和用药种类上一般都会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报销比例上,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州广大人民群众期盼已久的一件喜事,是我州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一个重要步骤。希望各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按照职能分工,尽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会上,人寿保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文弢和承办大病保险公司代表——中华财险甘孜中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兰国柱分别作了讲话。州人社局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甘孜州2013——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州医保局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合作协议》,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甘孜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保协议》。
   州政府副秘书长陈荣主持会议,中华保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唐修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州医改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人社局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局长,医保局局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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