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党政要闻 >> 浏览文章

我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川日报    2017年07月04日

       本网讯(徐登林)73,笔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州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居民每月大约增加20元收入,新标准从今年11日起执行。

  根据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州城市低保标准由440/月提高到460/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020/年(251.7/月)提高到3300/年(275/月)。

  据介绍,该标准自201711日起执行,上半年已发放的按新标准补足差额。此次标准提高原因有二:其一,州县城乡低保配套经费自然增长;其二,精准扶贫中“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要求。

  • 上一篇:有这样一群高山生态守护者
  • 下一篇:我州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