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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次会议

甘孜日报    2017年04月28日

 

本网讯(见习记者 刘伊莎)425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康定召开。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

会议应到37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赵波,州政府副州长苏海军,州政协副主席陈洪暴,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光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201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三审,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案。

关于审计工作,李康强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目的是推动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下一步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继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要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和跟踪督办力度,对个别未得到有效整改以及难以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追责问效,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重点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对思想上就没有引起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建立问责机制,强化问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立法工作,李康强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谋篇布局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今年州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执行性和实效性,确保立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稳步实施,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要在规划草案报经州委同意后,要统一安排,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彰显甘孜特色。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立法资源,加强立法专家库建设,拓宽专家学者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切实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李康强调,该条例的立法启动工作以来,起草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相关资料,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开展起草工作,经一审、二审后,进行了多次全面修改,目前已基本成熟。经本次会议审议后,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综合归纳、认真分析、反复推敲,进而使《条例》不断完善,确保报省人大常委会的《条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李康要求,在此次会议中通过审议被任命的同志,在工作中要依法用权、为民用权、严以用权,尽快适应新角色、做好新工作,创造新业绩。

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州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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