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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甘孜日报    2017年02月16日

  我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本网讯(记者 陈杨)日前,按照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部署,州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县(市)卫计局和委直属医疗机构将在本县(市)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通知》指出,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州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挑战日益严峻。全州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将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管理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要加强风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医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强制检定医用计量器具档案,配合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落实周期检定计划,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要突出管理重点,保障患者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及妇产科、外科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力度。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规范临床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要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通知》还对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以及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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