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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7年02月13日

    ——201717日在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良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州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州法院始终牢记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州委“1236”总体工作格局,遵循“夯基础、强管理、抓重点、求突破”工作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16900件,审执结16736件,结案率为99.03%;其中,

    2016年受理案件4059件,审执结3895件,结案率为95.96%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83件,审结2072件,判处罪犯2905人;其中,2016年受理440件,审结429件,判处罪犯583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审结巴某、伍某、周某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4件,判处罪犯44人;依法推进平安甘孜建设,审结彭某、珍某等以“自焚”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审结炉霍“1·23”、色达“1·24”抢劫、故意伤害、石渠“8·12”冲击国家机关、甘孜“4·6”非法持有枪支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47件,判处罪犯732人;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康定“鑫洲一品”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11人;依法惩处职务型犯罪,审结刘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32件,判处罪犯149人;依法惩处危害市场秩序犯罪,审结康定杜某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45件,判处罪犯70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54人,同时判处缓刑163人、免予刑罚10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3012301人;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予以特赦。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428件,审结8339件,结案标的额24.92亿元;其中,2016年受理2046件,审结1957件,结案标的额5.33亿元。依法推进小额速裁和简案快审,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5.9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8.15%;依法推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1407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764件;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民工工资纠纷、工伤认定、劳动争议案件893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家庭纠纷案件1866件,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82件,审结177件;其中,2016年受理63件,审结58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18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支持重大项目推进,向州政府提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为的司法建议,审结雅康高速和大渡河水电站开发土地补偿等系列案件。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与州政府法制办共同出台《行政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编印《甘孜州依法行政案例读本》;开展法治甘孜建设专题调研,制发《为法治甘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发布年度“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通报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四)依法破解“执行难”,助推社会诚信建设。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623件,执结案件3564件,执结标的额6.79亿元;其中,2016年受理830件,执结771件,执结标的额4.47亿元。开展“反规避、惩失信”、“执行案款清理”、“执行规范年”等专项活动,加大对被执行财产调查处置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建立和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纳入失信“黑名单”185人、司法拘留7人、罚款2人,在《甘孜日报》、甘孜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8人慑于法律主动履行债务;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国土、工商等建立了联动体系,与驻州金融机构搭建了“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及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2016年以来,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积极向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委汇报全州法院两年基本解决甘孜州“执行难”工作举措,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和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联席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大会战”、“百日执行攻坚战”,强化执行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彰显公正司法,稳固提升司法公信

    (一)着力加强审判管理。通过建立和落实条线指导、案件质效管理等内控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庭审等“五项规范”建设,大力开展案件、文书、庭审“三评查”活动,促进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五年来,全州法院共评查案件3250件、庭审680件、裁判文书11545份;运用科技法庭审理案件,积极推进“每庭必录”。州法院积极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监督纠错职能,完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积极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案件30件,并及时审结,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二)着力扩大司法公开。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站建设,网上发布审判信息52650条、执行信息4112条、裁判文书4839份;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远程信(接)访室、同步录音录像调解接访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实现远程异地立案、开庭、信访和执行指挥;推进司法拍卖网络化,在淘宝等网络上成功开展网络司法拍卖;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完善办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审结刑事抗诉案件11件;主动征求律师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权;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新闻媒体、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

    (三)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法官员额制”、涉诉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等各项改革。通过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州法院登记立案5305件,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100%;各县(市)法院提请县(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317名,人民陪审员陪审率逐年上升;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通过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通知鉴定人、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参与庭审,“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以岗定额”原则,核定法官员额286名,首批入额法官275名,基本满足全州法院法官员额岗位需求;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全州实际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诉讼程序;优化信访窗口资源配置,推进“诉非衔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化解涉诉信访重点案件。

    三、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工作大局

    (一)积极参与反分维稳。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反自焚”等专项斗争及“十大集中整治”、“四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社区)排查、防范稳定隐患,特别是在维稳工作重要敏感期,州、县(市)法院班子成员蹲点指导联系县(市)、乡、村、寺庙维稳工作,组织干警在维稳任务区域进行安保值守,参与维稳处置和寺庙宣讲,参与依法治边管界,任务区域内无涉稳事件发生,努力夯实全州社会稳定基础。

    (二)积极服务“六大战略”。主动适应“1236”整体工作布局,积极推进依法常态化治理,及时制发《关于为实施“六大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稳妥审理涉“六大战略”推进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州、县(市)法院领导深入联系县(市)、村(户)开展脱贫帮扶工作,选派30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全州法院配合有关部门为结对帮扶贫困村完成油菜种植等多个脱贫项目建设,推进结对帮扶村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结对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奔康。

    (三)积极助力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战略和州委《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生态甘孜的决定》,及时制发《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建设美丽生态甘孜的指导意见》。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猎珍贵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93179人,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其中依法审结的白玉县唐某某等三人非法采矿(采沙金)和康定市新都桥何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对规范全州矿产开采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具有积极引领作用。州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全州首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打造和建设新都桥、海螺沟、美人谷、香格里拉等“旅游景区法庭”,服务全域旅游发展。

    (四)积极推进乡村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全面开展乡村治理的决定》和省法院“三型法庭”建设工作要求,全州法院自20153月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以来,已覆盖全州2367个村。《人民法院报》以“甘孜州:高原处处有法庭、司法便民新路径”为题作了专版宣传。开展矛盾排查(司法调解)进乡村,共排查出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矛盾纠纷5300余件,就近就地及时调处纠纷4900余件,通报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400余件。各县(市)法院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聘请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促进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立案服务进乡村,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依法缓、减、免当事人诉讼费227.8万元;积极推进基层立案服务点建设,在乡镇、村(社区)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便民收案点693个,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积极发挥“帐篷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作用,建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设立流动巡回办案点204个,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就地审理、就地宣判案件459件,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采取通俗易懂方式宣传宪法、刑法以及资源开发与保护、脱贫攻坚和缉枪治爆等法律知识3600余场(次),编印《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等法治教育读本、“和睦四瑞”法治宣传画等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册),创作拍摄《乡村牛事》、《分心木》法治宣传微电影,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群众接受度和实效性。《乡村牛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第三届全国法院微电影大赛十佳影片。开展同心同向进寺庙,深入联系寺庙宣讲全国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甘孜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僧尼分清合法与非法、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引导僧尼持戒守律、爱国守法,协同有关部门依法规范对联系寺庙的管理,促进联系寺庙的和谐稳定。

    (五)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坚持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全州法院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认真做好“共建共创”、“结对帮扶”等群众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大拜年”、“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送温暖、真情行”、“扶贫日”爱心捐助等活动,每年坚持走访结对贫困户2374户、爱心帮扶对象62名,坚持深入44个结对支部、61个联系村开展帮扶工作,做到结对走亲访亲常态化,并挤出业务经费421万元投入帮扶救助。“4·20”芦山、“8·31”得荣、“11·22”康定地震发生后,州法院与我州涉灾基层法院及时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向灾区群众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妥善审执结涉灾案件35件,积极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积极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等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委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要求,扎实开展“警民亲”、“铸忠诚警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并把主题教育与法院工作有机结合,突出法院特色,创新举措、丰富载体,以学促做、边学边改;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南充拉票贿选案”反思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等专题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州法院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制度,每季度召开班子队伍建设分析会,做到抓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常态化。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司法作风建设和“创、铸、树”等活动,突出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制定和实施《全州法院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责任追究制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着力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强力整治特权行为和“不严不实”作风为重点,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强力推行“三个一”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州法院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宣誓和“反腐倡廉教育日”等活动,加强干警廉政警示教育;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制度,州法院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基层法院院长向州法院党组述责述廉,并集体约谈工作不力的基层法院班子;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年来,共招录干警309人,其中招录政法体改生35人,培养硕士研究生9人;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依托省法院“网上法官学院”等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远程培训;主动争取上级法院和对口援建法院支持,选派22名干警到成都等法院挂职,选派94名干警参加广东、成都等法院组织的北大、清华、中政大等培训;组织开展“法官讲堂”、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活动180余次,极大提升了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说理能力;新建的5个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庭和改(扩)建的28个人民法庭已投入使用,46个人民法庭藏汉双语标识统一工作全面完成,不断为司法能力提升夯实基层基础。

    (四)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建院理念,积极打造“忠诚尚法、勇争一流”的甘孜法院精神,推进法院“文化四室”及文化长廊建设,向来院群众传递法治正能量;举行法官宣誓、“荣誉天平奖章”、“入党志愿书纪念册”颁发等仪式,提升干警职业尊荣感;开展“读书月”赠书活动,着力培养学习型法官;注重先进典型培育塑造,评选出“办案标兵、服务标兵”、“党员示范岗”、“七个十佳”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掀起学模范、争先进、创一流的热潮。

    五年来,全州法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协报告,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就全州法院司法公开、依法治州、司法改革、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执行工作等工作情况,分别向州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66条,办结率为100%。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安排全州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一对一”联络572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大要案件庭审和执行工作,为代表、委员征订《人民法院报》,方便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召开全州法院学习贯彻州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联络工作。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全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州法院123个集体和110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其中,州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一等奖、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泸定县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冷碛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并荣获四川省第二届“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称号,稻城县法院刘强、州法院段内惠等受到最高法院、全国妇联表彰,丹巴县法院等集体和炉霍县法院王雪康等干警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在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第三方综合测评中,2013-2015年州法院均位列全省法院前三名,群众满意度、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五年,全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州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

    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关心和支持,是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是我们锐意进取、加快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一是在全州实施州委“1236”总体工作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人才招录、工作保障、关爱机制等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三是一些干警作风漂浮、不严不实、“六难三案”等还没有根本杜绝,干警中依然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法院形象。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全州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全会、州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积极履职尽责,

    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一流队伍,奋力争创公正司法一流业绩,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发挥职能,保障服务大局。围绕州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分裂国家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平安甘孜建设;妥善审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众涉稳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大对行政行为司法监督,促进依法治州;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力争两年基本解决甘孜州“执行难”,维护法治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公正司法。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不断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与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以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升级和运用,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以阳光司法促进公正司法。

    ——进一步主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的规制作用,着力保障“六大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深化联系县(市)乡村、支部、结对群众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寺庙宣讲整治,强化联寺联僧,促进依法治寺;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推进“三型法庭”建设,深化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夯实稳定根基。

    ——进一步夯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纪问责,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成果,强化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抓班子、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大力弘扬“忠诚尚法、勇争一流”的甘孜法院精神,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两庭”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我们将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审执结16736件:审结刑事案件2072件,占12.38%;民商事案件8339件,占49.83%;行政案件177件,占1.09%;执结执行案件3564件,占21.3%;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313件,占13.82%;诉前调解、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等案件271件,占1.61%

    2.特赦:指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

    3.“执行难”: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扰执行等现象,以及人民法院自身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的执行不力执行失范情形。

    4.“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指人民法院通过与金融等单位合作,以网络化方式实现数据交换,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联动网络系统。

    5.五项规范:指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提出的规范岗位要求、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庭审活动、规范诉讼服务、规范考核工作。

    6.审判质效:指该地区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中的最终得分,由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3个指标评估值合成。

    7.每庭必录:指对每次庭审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集中存储、长期保存。

    8.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深化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9.立案登记制度:区别于立案审查制度,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10.法官员额制:指人民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官人员限额。

    11.“三型法庭”:为充分发挥审判核心职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水平,省法院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

    12.人民法庭“五进”活动:指在全州法院开展的“矛盾排查(司法调解)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治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人民法庭“五进”活动。

    13.“创、铸、树”: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

    14.“六难三案”: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15.“三个一”制度:为抓好案款管理,确保廉洁司法,实行一个法院只能拥有“一本案款台账、一个专门案款账户、一个公开拍卖渠道”制度。

    16.“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7.“文化四室”:指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院史室。

    18.“七个十佳”:州法院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在全州法院系统表彰了“十佳法院部门”、“十佳人民法官”、“十佳书记员”、“十佳司法政务工作者”、“十佳司法警察”、“十佳维稳工作标兵”、“十佳人民陪审员”。

    19.“两庭”:指人民法院审判庭和派出人民法庭。

    20.数据时间段说明:本报告中工作数据统计期间为201211日至2016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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