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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7年01月31日

  ——20171 7日在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康

   

    李康作工作报告。(本网资料库图)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州各项事业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甘孜建设的五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践行法治、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机关建设全面加强,人大事业创新发展,人大工作整体推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快立法步伐,促进依法治州

    立法权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力。五年来,常委会立足我州实际,不断完善和健全民族自治法规体系,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立法成为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取得了“九立一改一废”的重大成果。

    20121月,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及时制定立法规划,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主导相结合。常委会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报州委批准;在立法选题上,主动与州委重大部署相结合;依靠州委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依靠州委支持,协调各方关系,实现立法意图和主张。二是把维护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在“自治”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三是把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缩短立法周期,加快立法节奏。四是立、改、废相结合,保持自治法规的活力。

    五年来,常委会的主要立法活动有:

    立法程序的完善是法制完备的重要标志,规范和完善立法程序既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保障,也是立法本身的内在要求。常委会以新立法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州立法工作程序。

    为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常委会扎实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工作,这是我省民族地区第一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立法项目,有力推动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为依法规范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推进城乡提升战略,常委会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结合州情、直面问题,重点对无主犬只管理、经幡悬挂、机动车停放、宗教场所环境卫生、临街建筑物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为提高全州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应对公共危机,常委会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康定“1122”地震、丹巴县东谷乡特大泥石流灾害等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常委会立足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为进一步规范使用藏族语言文字,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废止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

    常委会及时制定并颁布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弘扬与交流、开发与利用、奖励与处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针对我州大量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面临失传、灭绝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法治保障措施。为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要,常委会坚持气象事业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紧贴全州气象灾害防御、农牧业生产、旅游业发展等实际需要,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

    为遏止、打击和震慑盗伐、盗运、盗卖林木的违法行为,常委会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为全州依法管理集体人工商品林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上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向省人大报批并颁布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常委会围绕生态立州战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用法治的手段助推美丽生态甘孜建设。

    根据国家取消有关行政审批权的规定,常委会修订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

    常委会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的立法工作。五年来,配合全国人大调研组实地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情况,完成“立法与改革·四川立法的实践与探索” “四川藏区依法治理”等课题组在我州的调研任务;常委会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了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案》《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得到采纳。

    常委会针对我州普法工作特点,组织力量编印了《甘孜州公民法律知识百问》《甘孜州环保世纪行宣传资料》《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法律法规选编》等普法宣传资料,提升普法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机关创建活动,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命名为“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20167月,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经多方努力,州人大常委会获准地方立法权。

    二、加强监督工作,树立法治权威

    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五年来,共向省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6件,审查州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0件。常委会工作机构与有关方面共同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二)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州委深化改革的要求,常委会积极推动立法改革,制定了立法评估、论证、听证、咨询等制度。全面清理与深化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不相适应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积极探索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制定了州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切实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力度。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州委重大部署深入一线调研,共开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公务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法、土地管理法以及义务教育条例、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原管理条例等1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

    针对我州特殊的州情、民情和司法环境,常委会连续三年赴全州各县市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我州个别地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宗教势力干预司法、民间旧习影响司法现象,要求司法机关把公正司法作为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组织精干力量,走村入户,对全州13个县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推动州委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州委高度重视并批转。

    常委会积极支持检务公开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检察机关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常委会对9个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对接不畅的问题,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

    20163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6月,我省提出“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破解我州“执行难”,常委会对9个县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执行手段单一、执行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司法救助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常委会深入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题调研工作,对长期以来政府累积各类债务进行了调查摸底,分投向、分类别、分资金来源对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了解,针对举债不规范、债务问题突出、隐性债务规模偏大等问题,向政府提出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进科学化管理;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举债;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等工作要求,并加强督办。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要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入学问题,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了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调研,助推我州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健康甘孜”行动的深入开展。针对全州人口与计生、科技与知识产权、文化等工作中存在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向政府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强化专项督查。

    常委会坚持民生视角,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重视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职能不到位、职责不清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捍卫百姓餐桌安全。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对我州部分项目建设中肆意扩大开挖创面、滥伐周边林木、随意倾倒弃渣、违规排放污水粉尘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推进生态立州战略的实施。

    针对我州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复杂情况,常委会连续几年对《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推进依法治寺。本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共促和谐”的原则,对我州境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全面规范我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11个县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推进基层民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常委会对我州首个“飞地”工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进行实地视察,全面了解园区建设及经营管理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眉园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送州人民政府办理。在深度分析园区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材料报告州委。

    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各县市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调研,征询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30余条反馈州“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

    常委会对我州全域旅游推进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工作报告,提出“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接待能力;拓展旅游产业,实现融合联动;围绕扶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坚持依法治旅,提升管理水平”等工作要求。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突出产业扶贫,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现代农牧业发展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报告,对草原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三、坚持履职创新,增强工作活力

    常委会坚持求真务实,做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明确规定“全州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组织31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了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看好政府“钱袋子”。以新预算法出台为契机,常委会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州级财政预算审查。积极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将79个州级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对各县的民生类资金落实、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预算、决算及预算变动情况审查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执行中的作用,针对“屡审屡犯”问题,常委会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已着手制定审计结果运用处理办法。

    人事任免“过五关”。将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推广到全州各县。加强题库建设,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了拟任人员任前了解、法律考试、投票表决、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制度。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4人次,其中免职32人次,决定免职19人次,决定任命67人次,任命108人次,批准任命18人次。

    办理建议“督重点”。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建议机制,每年确定7件重点建议,分别由1名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及时研究处理,回应群众呼声。“我州高海拔地区类区划别、对民族地区执行特殊电价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州散杂居地方发展、加大我州高海拔地区干部周转房建设、加强我州司法队伍双语人才建设、实施我州文化十年发展行动计划”等意见建议得到较好的解决和回应,一些重要建议经代表们层层传递,已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共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55件,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刚性监督“出新招”。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规定的重要监督方式。2015年,常委会针对全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历时半年、走访行政企事业单位35个,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首次运用专题询问方式,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询问了解。常委会加强对整改事项的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及时修改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国资委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规范了薪酬制度,将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

    四、融入全局工作,落实州委决策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州委决策部署,自觉保持与州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齐心谋发展。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每年7月底前对上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召开经济分析座谈会,研究经济形势,深入分析问题,寻找解决办法。针对我州水电业开发状况,对我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就妥善处理资源开发地群众受益问题向全国人大调研组提出建议意见,促进全州加快建立水电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根据我州扶贫工作的需要,及时就成立甘孜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作出决定。

    全力保稳定。常委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常委会机关抽派4名同志参加“523”学教活动法治宣讲工作,抽派3名同志参与色达五明佛学院宣讲整治工作。按照州委统一安排,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年深入我州维稳重点县开展维稳工作,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连续几年担任我州南路片区维稳指挥部指挥长。去年炉霍县“8·1 8·2”事件发生后,常委会1名副主任连续数月坚守一线。很多同志在基层开展工作的时间多于在机关工作的时间,有的同志每年基层工作时间达150天以上,为全州维稳处突、主动创稳、依法治寺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步奔小康。常委会多名领导常年工作在基层。按照“人人参与扶贫攻坚”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帮扶4户以上贫困户,累计投入资金260余万。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帮扶单位工作,及时选派3名党员到联系村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在“我为精准扶贫做贡献”活动中,干部职工累计捐款52000元。全州2名全国人大代表、26名省人大代表、280余名州人大代表联系结对贫困户1000余户,凝聚起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做好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代表培训,提升履职水平。根据州十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方案,2012-2013年,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培训州十一届人大代表386人次,全面完成代表培训任务。2014-2016年,培训州、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421人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整体增强,达到了“会讲人大话、会办人大事、会履人大职”的培训目标。率先在全省人大系统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及考核制度,收到较好效果。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走基层·人大代表在行动” “联寺联僧” “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等活动,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五年来共办理人民来信16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30人次。

    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聚焦全州中心工作,每年确定一个视察主题,分东、南、北三路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五年来共组织在州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8人次、省人大代表35人次、州人大代表167人次,紧扣藏区依法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全域旅游、精准扶贫等重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视察活动,形成的视察报告得到州委高度重视和批转。

    加大州、县、乡人大工作和组织建设力度。2015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举措。常委会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20136月、20163月,州委届内连续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对全州人大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加强督办,州、县人大机构设置更加完善,乡镇人大工作趋于规范,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全面提高,履职保障更加有力。

    加大对外交往与工作交流力度。为推动我州人大工作发展与创新,在州委的关心支持下,常委会组织各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赴省外兄弟民族地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县乡人大积极支持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州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切实做好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16年是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加强对选举工作指导,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纪律严明。全州18个县市共依法选举县市人大代表2212名,乡镇人大代表12661名。新一届县市乡镇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市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县市新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33名;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专职主席313名、副主席38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比上一届增加146名,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坚守法治、坚守正义、坚守原则、坚守规矩。

    五年来,我们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力做好精准扶贫、依法治州、反分维稳、换届选举等重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州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做好我州人大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必须始终牢记“人大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坚持依法治州,加快法治进程。

    ——必须始终坚持履职创新,保持人大工作活力。

    ——必须始终坚持密切全州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发挥好整体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工作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彰显;二是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依法治州和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代表活动还不够丰富,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五是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工作的建议

    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州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今后五年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务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州委“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突出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全州工作格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和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州委提出的“建成经济繁荣、生活殷实、和谐稳定、民主文明、家园秀美、保障有力的小康社会”目标,动员全州各族群众,立决胜之志、谋攻坚之策、兴实干之举, “精准”履职、“精准”发力,为建设“畅通甘孜” “美丽甘孜” “和谐甘孜” “小康甘孜”而努力奋斗!

    ——围绕“建成经济繁荣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的发力点。州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就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发力点,今后五年,我们要把州十一次党代会目标落实、“十三五”规划执行、脱贫攻坚、依法治理、“六大战略”、全州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作为监督重点,增加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推进刚性监督手段常态化,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围绕“建成生活殷实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在全州扶贫攻坚主战场积极作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州委的既定目标,也是人代会向全州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紧扣扶贫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融入到全州脱贫奔康大局中去,争做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者、脱贫攻坚活动的参与者、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者、脱贫攻坚任务的担当者、脱贫攻坚战略的服务者,为全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勇担当、善作为、做贡献。

    ——围绕“建成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加力推进依法治州。要全面落实州委依法治州战略部署,做法治甘孜建设的坚定捍卫者、有力推动者。要切实加强我州立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立法资源,让“开门立法” “民主立法”落实落地。要处理好突出地方特色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关系,打好“变通” “补充”两张牌,积极表达自治地方的立法诉求和主张。坚持依法治寺,全面落实宗教管理法规,扎实开展我州宗教“乱象”整治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未成年人入寺、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重点寺庙整治工作,为推进全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围绕“建成民主文明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进一步彰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势。扎实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八进”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善于将州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州人民共同意愿,最广泛地动员全州各族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扎实推进全州民主政治进程,让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基层民主更加活跃。

    ——围绕“建成家园秀美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让人大监督落地落实。进一步抓好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尽快出台《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环保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我州环保工作监督力度,对“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用法治手段护航我州绿色发展。

    ——围绕“建成保障有力的小康社会”目标,我们要聚焦民生履职行权。住房、就业、就学、就医、养老以及增加收入、司法公正等,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坚持履职为民、立法为民、监督为民,走好群众路线,反映群众意愿,凝聚群众智慧,让百姓的“关注点”成为人大工作的“发力点”,让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聚民心。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绘就新蓝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全州各族人民一道,攻坚决胜,实干兴州,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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