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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摆在纪律监督的突出位置

四川日报    2016年08月18日

 省纪委监察厅连续下发通知要求
    ●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
    ●严肃查处在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纪案件和突出问题
    本网讯(陈松)8月中旬,省纪委监察厅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并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处置问题线索、集中查处违纪案件、集中通报曝光典型。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扶贫攻坚领域的问题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集中处置,严格做到“无积压”“零暂存”。加大问题处置力度,加大对谈话函询的抽查力度,形成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我们将严肃查处在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纪案件和突出问题。”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通知要求,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把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纪律审查重点,采取交叉办案、驻点办案、协作办案及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安排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市(州)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的转办、督办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对典型问题,省纪委将直接组织力量查处,并对已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查处整治和通报曝光的高压态势,不搞‘一阵风’,形成常态化,持续发出严明纪律、从严执纪的明确信号。”该负责人说。
    按照通知部署,省纪委监察厅将会同省扶贫移民局、财政厅、审计厅等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省委巡视机构重点对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重点问题进行巡视。各市(州)、县(市、区)纪委要做实做细做深监督责任,自觉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摆在纪律监督的突出位置,抽调巡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集中精力蹲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知还对健全监督检查、问题督办、约谈警示、责任追究、通报曝光、情况报告等七个方面的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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