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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启动脱贫攻坚“358”示范工程

甘孜日报    2016年08月18日

 突出甘孜特色 注重带动引领
   本网讯(见习记者 刘伊莎)日前,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脱贫攻坚“358”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脱贫攻坚“358”示范工程,即确立3个示范县(市)、50个示范村、800户示范户,分别在产业发展、异地搬迁等方面引领带动。
   该方案是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制定的,目的是突出甘孜特色、树推典型,形成高原藏区脱贫攻坚甘孜经验。方案明确以“全面发动、东路领跑、南路赶超、北路突围,努力将我州建设成为高原藏区脱贫奔康先行区和示范区”为行动指南,以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主导产业、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文化繁荣发展,全面改变贫困村面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实现贫困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目标,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方案还明确,要围绕同步全面小康,大力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切实把“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扶贫攻坚作为今后五年全州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每年有新变化、三年上新台阶、五年全面脱贫”的要求,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原则,以县(市 )为单位,借力对口支援力量制定到村到户的脱贫规划,确保每年减少贫困村335个以上、减少贫困人口5万人左右,全州18个贫困县(市),1360个贫困村,4.8433万贫困户,19.7464万贫困人口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方案要求,实施“358”示范工程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重点打造,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科学实施”、“群众自愿,群众受益”的原则,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围绕“1564”脱贫攻坚战略思路(即一个纲领、五大行动、六项工程、四重保障),对全州贫困对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据了解,脱贫攻坚“358”示范工程中三个示范县(市)分别为泸定县、乡城县、甘孜县,50个示范村和800户示范户则分布在全州18个县(市)。其中,3个示范县(市)将通过“高寒牧区解困、生态绿色扶贫、定点单位帮扶、基层力量参与”五大行动和“产业示范工程、创业明星工程、外出务工工程、希望助学工程、天使阳光工程、关爱温暖工程”等六项工程,依托“人才、机构、资金、技能保障”四重保障,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在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引领带动,先行先试,改变以往“撒胡椒面”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和有效资源,瞄准脱贫对象发力扶持,实现精准脱贫。在今年281个退出贫困村中优选50个村作为示范,先行先试,对退出的贫困村,在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因村制宜、突出重点,结合自然地形,依托山水资源,精心设计载体。注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在50个示范村中择优选择800户贫困户作为示范贫困户,示范户以贫困户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按2010年2300元不变价计算)、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据了解,“358”示范工程实施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即今年7月初前完成范围确定,11月中旬前用5个月时间完成启动实施,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做好宣传工作、着力形成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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