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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州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甘孜日报》    2015年04月27日

    本网讯(记者 宋志勇 实习生 段羽尘)4月24日上午,第十一届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康定举行。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致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会议书面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甘孜州201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我州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民生、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整合资源,依法调解,多措并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调解意识,完善“大调解”联动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会议指出,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氛围还不浓厚,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合力还未完全形成,司法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切实强化法治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搞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不断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州人民政府坚持把促进机制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取得了明显效果。总体上看,各县、各部门都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审计整改效果良好。要注重制度建设,严肃问责查处,严格离任审计,为全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底部突围”作出更大贡献。
    《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管理条例(草案)》还将结合我州实际继续加强调研论证,继续广泛征求意见,继续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使条例草案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明、廖才坤、杨国元、陈德贵、白苏英、杨煜康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州政府副州长何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团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州林业局、州司法局、州审计局、各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相关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政协副主席蒋秀英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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