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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法”示范创建在海螺沟试点

本站原创    2015年04月22日

    本网讯(局办)4月15日,海螺沟景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守法”示范创建座谈会在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召开,这标志海螺沟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州政府副州长何飚、省工商局个私处处长王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海螺沟景区民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座谈会,州政府副秘书长陈荣主持会议。
    据悉,去年,四川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印发<法律进民企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州结合依法治州、海螺沟5A景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守法”示范创建与海螺沟5A景区创建相结合,借助“诚信守法”示范创建助推5A景区创建,成熟后向全州推广。
    州工商局及时与省工商局进行工作汇报和衔接。省工商局决定将全省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守法”示范创建的试点放在海螺沟景区,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景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作法律风险防控规划,确保法律进企业接地气、解决了法律落地的问题。
    4月14日,省工商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行深入景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调研,结合景区实际,贴心为海螺沟景区的企业、个体户量身打造培训计划,以及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让他们自身能在软件方面有进一步的提升,以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求。设身处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和困惑。
    何飚在座谈会上,感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海螺沟作为全省法律进企业的试点单位,要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将“诚信守法”创建与5A景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个体工商户与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自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要我诚信守法”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我要诚信守法”。通过“诚信守法”创建,营造优良的从商环境、旅游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景区经营者与游客的双赢、当地经营者与外来投资者的双赢、景区发展与群众增收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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