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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本 依法行政——我州依法行政十年回眸

《甘孜日报》    2014年11月18日

 
  ■ 包旭杰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十年来,我州积极贯彻落实《纲要》,推进法制建设进程,立法日益完善,执法逐步规范,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大力完善地方法律体系,十年中制定12个单行条例,十年中出台几百部规范性文件。现有百余有效规范性文件,覆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方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地方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我州以宪法、自治条例为依据,加快立法步伐,先后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等12部地方单行条例,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法律体系。尤其近年来,每年都有新条例公布,地方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等制度相继建立。在政府层面实现了3个常态化,即州政府常务会学法常态化,在每次州政府常务会前,都利用半小时时间,邀请相关专家讲解法律法规;公务员学法常态化,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7天;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年度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5天,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增强;通过“法律七进”等活动,法制宣传进乡村、进寺庙、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开辟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栏目、甘孜日报依法行政宣传专栏、甘孜电视台依法治州栏目,宣传阵地作用逐渐发挥,群众法治观念、权利义务意识明显增强。
  政府立法有序推进。截至2013年,州政府共出台有效规范性文件达106件,涵盖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医疗保险等领域,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各类群体在衣食住行,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覆盖社会方方面面。
  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先后制定出台《甘孜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听证、集体讨论、后评估、合法性审查等9项制度,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我州还建立了由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截至2013年已更换三届。州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交由法律顾问分析论证,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各类涉法事务服务。
  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起开展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2013-2014年分别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和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行政监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政府除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工作外,还选择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接受询问和监督。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州政府对各县、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进行备案审查。加大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逐步健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甘孜州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办法》等十一项制度,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加大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将2013年确定为行政复议法宣传年,在此基础上,利用2014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意识出现大幅度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从运用行政手段为主向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转变。着重简政放权,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从2002年起,积极稳妥地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进行七次清理,州级行政审批项目从12年前的1027项减少为165项。
  机构改革科学推进。按照政府总体部署,经过三次机构改革,政府部门配置更加科学,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社会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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