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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于中西艺术之间的藏地造型艺术

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19日

◎ 扎西次仁

上世纪八十年代,甘孜州有几幅绘画作品参加全国美展。展出方在作品介绍标签上注明的是“年画”。我猜想,这是否因作品与汉族年画以线造型且具装饰风味有相近之处呢?后来许多研究藏族绘画的人,包括我自己也都认为藏族绘画应属于中国工笔重彩范畴。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认为应对自己的观点加以修正。为什么呢?我曾在《藏汉美术比较之研究》拙文中指出:“相对于西方严格的写实主义绘画,藏汉美术都不属于严格的写实主义绘画。纵观西方美术的发展,其表现手法始终都是沿着写实主义的轨道发展,都特别重视对光线、明暗、透视、比例,各种素描调子,色彩学透彻的研究。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之上,全都是为了能真实地反映客体——被描绘的自然对象的写实性服务的。这就是西方艺术中的客观精神,实证精神,即科学精神。”

“汉地的文化精神自秦汉以来就是以儒家为核心的儒释道三位一体的一种人文精神。这种人文精神的指导思想是孔孟的儒家哲学和老庄的道家哲学(魏晋之后佛教东渐,加强了老庄哲学的理论体系)。这种哲学总是把美与人、自然与社会放在一起的连贯中来思考问题与讨论。所以它既是自然观,又是社会观,人生观。它既是理智的,又是感情的。由此决定汉族的思维方式,一方面是经验论的思维方式,另方面又注意直接把握方式。从而决定汉族的知识分子是儒道互补——一方面是儒家的积极入世,学而优则仕;另方面有想保持自己人格的超越性、独立性,以避开人世的污浊,或说是自命清高。佛教文化自魏晋传入到宋元后逐渐被同化,逐渐世俗化,其结果是东方悟性尚在,宗教性减弱。“人欲”张扬,肯定自我,注重自我。这种人文精神决定了汉地艺术发展的道路。”

汉藏造型艺术,其表现形式虽然都是使用同样的线、色、形及构成方式,但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历史背景、文化背景、观念背景不同,因此在本质上属于不同的造型体系和符号系统。 纵观雪域藏地艺术,走过的是一条自己独特的道路。形而上学与辩证的藏传佛教思想贯穿始终,艺术品已不仅是一种单纯的审美对象,而是一种特定的信仰、理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内心体验的产物。也就是说,其艺术品更多的是作为某种教义的图解或仪轨的导具。这种创作原则,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不是绘制自己亲眼所见,而是绘制自己心里所想,所体验的物象。这正是上文所提到的三种程式化的形象造型样式。即,再造物象的程式化造型;虚构形象的程式化造型;象征形象的程式化造型。有人将这种造型的美学表现原则概括为“不即不离,是相非相”。“不即不离”是指艺术品与生活原型的距离,两者始终要保持适度的空间,即不完全牺牲去除形象的具体性,同时又不轻易丧失形象的单纯性和抽象性。“是相非相”,是指艺术品与生活原型的形似程度,就是说艺术形象既有着现实意义上的生动性与真实性,又有艺术上的生动性和真实性。“不即不离”是条件,“是相非相”是结果。

藏族造型艺术这种不抛弃客观现实,始终保持住抽象与具象相结合的形态,以符像再现为本,结合抽象表现和象征联想以及怪诞、幻想手法等美学思想,与西方重客体的理性、写实主义完全不同。似乎与汉地重内心体验的意识表现有相同之处。其实藏族造型艺术不注重个性、个体意志、个体情感,而是集体无意识森严崇高的宗教精神的体现,与汉地注重张扬个性,宣泄情感的大写意文人画传统也有所不同。

通常而言,程式化造型作为造型艺术法则,是一种理性化,典型画的主观能动创造。藏传佛教艺术的程式化符号是藏民族历史上遗传下来的符号密码,其形象具有强烈的可观性和可感性,其手段自身也有着本然的矛盾性,但正是借助于程式化的原理和手段,藏族艺术家实现了一种本体的自觉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藏族造型艺术兼具写实、抽像、意像、象征等多种文化因子,审美功能、审美价值特立独行,其美学思想界于东西方艺术之间,是兼具东西方艺术因子的独立的美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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