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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面试”后面的故事

甘孜日报    2016年04月11日

   
    ■甘孜州档案局提供资料 贺先枣 整理
    甘孜州档案名录(总第三十八期)
    西康省建立以后,虽然各个方面都急需人才。但是,真正想要找到一个饭碗,却也不那么简单。“西康建省委员会”从各地招募的一批高层骨干,其余一般人才采取了视需要随时招募的方式,但也不是谁来都可以,无论是谁,都要经过考试等手段才会录取。
    经过考试录取所需人员,其实并不是西康建省后才使用的方法,之前,从考试发现所需人才早已是一种惯用的方法。在旧档案中,发现了一份当时康定县政府在一次进行“招工”时还算完整的文字材料,从经过时间上看,这次招收这名工作人员比较快速,中转环节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口气肯定,指令明确,他的表态应当这次招收工作人员进展快速的主要因素。
    1933年的8月3日,一个名叫陈质君的人写了一份“自愿书”,表明自己愿意到康定县政府内充当一名“写状生”(估计是专事抄抄写写的一份工作)。他在自愿书里说明,他的父亲原来在康定做茶叶生意,后不幸过世。他从雅安跑到康定来收账,却找不到欠账人,身无分文无法生活,于是自愿到康定县政府内当一名“写状生”。
    8月4日,当时的康定县长张就作了批示:核阅自愿书,文字如果是该民自作,可以充当写状生。着于本月6日,自带笔砚来府面试,如果文字俱能敷衍,即予发给戳记准予充写状。
    8月6日,陈质君如期前来面试,面试是写一篇文章,题目为“讼则终凶说”,两小时内交卷。陈质君按时完成,先是司法官阅,再由县长亲阅。县长阅后批示道:文尚清顺,准充写状,由本府发给戳记。
    8月15日,陈质君领到了“戳记”(应是一枚印章),又向县政府写了“具结”(保证书)。对于他的考试估计到此结束,此人也就开始了他的“写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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