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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

甘孜日报    2021年01月12日

   (一)什么是森林草原火灾?

   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内和草原上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草火燃烧现象。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大面积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之一。

   (二)森林草原防火的含义是什么?

   森林草原防火就是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是对森林、林木、林地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活动过程的总称。

   (三)森林草原火灾有什么危害?

   森林草原火灾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具体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烧毁森林草原植被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什么是燃烧三要素?

   森林草原燃烧需要可燃物、火源和氧气三者相互作用才能形成,这三者就是森林草原燃烧三要素,简称燃烧三角。森林草原可燃物指森林草原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乔木、灌木、草类、苔藓、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

   (五)影响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哪些?

   影响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降水、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等。这些气象因子与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森林草原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主要考虑这些气象因子。

   (六)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源有哪几大类?

   引起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

   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

   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上坟烧纸、小孩玩火等)。人为火源还包括故意放火纵火。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上坟烧纸、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最多。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

   (七)我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按照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草原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森林草原防火必须立足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是指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握战机,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是多少?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如何报警?

   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是:12119。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有什么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十)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用火有什么规定?

   《草原防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草原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本行政区域的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在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在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或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安装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和闸瓦脱落引起火灾。在草原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司机、乘务人员和旅客不得丢弃火种。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以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告知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拒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禁止进入草原或者在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活动。

   (十一)森林火灾的基本种类有哪些?

   根据燃烧空间位置,森林火灾一般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类。

   地表火:最常见的一种林火,是指沿林地面扩展蔓延,烧毁地被物的火,地表火能烧毁地表1.5米以下的幼苗、幼树、黄灌木,烧伤乔木树干基部的树皮表层以及靠近地面的根系,根据其蔓延速度快慢不同,可分为急进地表火和稳进地表火。

   树冠火:是指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遇到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烧至树冠,并沿树冠顺风扩展,破坏性大,能烧毁针叶、树枝和地被物等,一般温度在900℃,烟柱可高达几千米,常发生飞火,有急进树冠火(狂燃火)、稳进树冠火(遍燃火)两种类型。

   地下火:又称地火、地下煤火、阴燃火等,是指在林地腐殖层或泥炭层燃烧的火,在地表面一般看不见火焰,只有烟,可以一直燃烧到矿物层和地下水的部位,蔓延速度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破坏力极强,经过地下火的乔木、灌木的根部烧坏,大量树木枯倒。

   (十二)森林火灾级别如何划分?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十三)草原火灾级别如何划分?

   根据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将草原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草原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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