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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资源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23日

   本网讯(记者 张涛)昨(22)日上午,全州资源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康定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州资源清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甘孜藏族自治州重点资源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和旅游、生态能源、矿产、森林四个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源开发管理工作。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肖友才,州委副书记李江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赵波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加强资源统筹管理,资源开发遵从现行法律法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凡涉及资源开发必须提交州资源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批。要加强资源规划管理,坚守规划、人口、土地、建设、生态“五条红线”编制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未编制规划和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不得开发。要加强资源勘探调查,各资源主管部门及资源管理专项小组应当及时开展资源调查,摸清资源总量、构成及分布情况,全面准确做好自然资源动态统计,建立资源存量、开发台帐,按年度向州资源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州资源分布、开发情况,实现资源动态管理。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完善资源交易价格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把资源开发作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强化政府宏观指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要建立资源开发退出机制,取得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划和合同规定时限推进资源开发,未按规划和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州资源管理委员会研究,依法收回开发使用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县(市局)是资源清理和资源开发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清理出的问题资源整改、清退以及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直接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全州资源清理和资源开发的管理主体和监督主体,负责全州资源的摸底、规划、评估,制定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局)规范有序保护和开发利用资源。

   州政府秘书长、联系副秘书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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