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社会民生 >> 浏览文章

别让“牙签弩”利器伤人

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22日

   

    ■本网记者 /

    最近,一则小学生玩钢制的“牙签弩”的新闻引发热议,随着暑假的来临,街头玩耍的中小学生逐渐多了起来,家长们十分担心孩子们如何安全玩耍?而充满安全隐患的“牙签弩”也悄然流入了康定,这让不少家长感到忧虑。

    记者在某小学走访时发现,很多学生放学后都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学校附近玩耍,其中就有不少人拿着“牙签弩”射击。一个男学生告诉记者,班里很多人都买了。每到放学时段,大家就聚在一起,用它射击草坪、树木,甚至相互射击,觉得很好玩。

    这个男同学告诉记者,“有一回不小心打到腿上,隔着裤子腿都麻了”。另一名78岁的小男孩头头是道地解释说,“牙签还可以换成针,射玻璃都能砸出了一个印儿,我还用它射过猪肉,能扎进一个手指头深呢。”在场孩子均表示,感觉“很刺激”。不过有女孩子认为,这类玩具“很吓人,很讨厌”。

    记者在某购物网站搜索“牙签弩”,跳出了不少商品页面,其中卖得最火的就是这种全金属制成的“牙签弩”。店家在商品说明中表示:小弩只是玩具,不能打鸟不能打野猪。适用年龄: 5岁。

    媒体对金属弩的试验结果显示:经测速仪测量,牙签上加装金属头后,射出时速可达256公里,有效射程超过5米,甚至能射穿玻璃镜片。可以说是威力巨大!

    关于如何处置“牙签弩”,网上争议很大。一方主张严禁,既然叫“弩”,那么就应归入管制物品,由公安部门管制,不能再公然在学校周围出售。另一方则主张,这就是一种玩具,在没有国家法定标准之前,就不能禁止,否则就是权力干涉市场。

    小学生玩钢制的“牙签弩”,明摆着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是不是因为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没有国家法定标准,就不能禁止或者加以限制?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发生悲剧之后,有关方面才能做事后处理?

    

 

  • 上一篇:洪水无情 青春无悔
  • 下一篇:金融扶贫路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