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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贝勃”定律

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06日

    ■胡庆和

    听到一个故事:一个女士的手机被盗,女士认为手机掉了手机卡不能丢,便用丈夫的手机拨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电话通了,但对方很快关机。一会儿,对方通过公用电话打来向女士告诫说,你把手机放在背包里,我不偷,别人也会偷,还提醒这位女士今后别大意。女士对那个小偷说,手机她不要了,只希望还卡就行,手机卡很重要。双方约好地点,小偷如约还卡。小偷还附一言,今后有钱了,一定买个新手机奉还。

    买新手机奉还,小偷的诺言不能当真。但女士记住了小偷在行恶中表现出来的良,说他是有良心的小偷。

    好人做好事不易让人记住,而坏人做好事让人记忆深刻。何故?

    有个外国人做了个试验:贝勃试验。一人的两只手各托了300克的法码,一手加重一克后,感觉两手托的重量是一样的,加到三克后就会感觉到新增了重量。如果再托600克法码,要让人感觉他的那只手增加了重量,就需要加上六克以上的法码。

    这种现象被称为坏人的贝勃定律:好人一辈子做好事,如果只有一件没有做好,人们往往会否定他前面所做的好事。一个坏人偶然做了一件好事,人们就会记住这个坏人的好处。

这个定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比比皆是。

   上世纪七十年代,神州大地恢复高考不久,一个年青人坐在客车上准备奔向考场。一个小偷趁他不备,从他上衣包里偷出一个信封,信封里除了一张准考证没有一分钱。这个小偷并没有因为没有偷到他想要的金钱而愤怒下车将那准考证撕烂揉碎扔进垃圾筒,而是想法还给被盗者。他对被盗者说,你看你掉没有掉什么东西,这个信封是不是你的。这个年青人当时并没明白这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看到那张准考证放在了他的膝盖上。他还对那个小偷连声说感谢,他也在感谢中走向考场,考取了研究生。这位年青人后来成为我国史学界的著名学者,他就是朱学勤。他后来在自己的文章中多次称赞那个小偷是古风侠义的小偷。

    盗也有道。十年前,我还在300多公里外的康定上班,难得回一趟成都的家。一次回到成都家里,发现家里的门没有锁,而我记得走时是反锁了的,难道有窃贼光顾?果不其然,进屋一看,门虽然没有被撬,但东西被盗。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放在抽屉里的一条烟和唯一的一张十元钞票被拿。床上有人踩过的脚印。其余东西完好无损!我知道,家里进贼了,但这个贼是个有良心的贼。

他拿走了易拿的东西,拿了放在家里唯一的一张票子,没有抱走彩电、衣被,更没有砸烂家里的东西。小偷固然不受欢迎,但同样作为人,这个小偷也有良的品德。

   好人难得一辈子都做好事。坏人做坏事也完全能够做一件好事。浪子可以回头,好人不能保证永远都做好事。

   贝勃定律是社会心理学效应,说的是当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来说就变得微不足道。就心理感应来说,原本一元钱的报纸变成十元一份,你肯定无法接受。而原本一万元买一台笔记本如果涨了100元,你没有多大反应。

   此定律告诉我们,给予方要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尽量不做画蛇添足。

   不过,还有一个女士掉手机的故事似乎与此文有一定关联。是2012年初的事,江西景德镇一位女士,乘坐出租车,不小心将手机掉在出租车上,回家发现后急忙打手机电话,她的手机已经被司机捡到。 在此前,司机已经刚刚看完手机里一个男人发来的有爱慕内容的信息,他断定这个女人与那个男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当他得知女士说要她的手机,并且以两部手机的价格予以换回后,就想借机敲诈女士,他们约好当天晚上见面。女人是个老板,开着几十万一台的小车,与那个司机见面后,司机以“怕女士后面跟着其他人”为由,就要求女人出城商量拿手机的事,那司机开着女人的车与那女士一同出城。车上,女士想要回手机,提出身上的卡只有十万,可以找个银行取钱交他。司机想这么轻松就挣了十万,他并不满足,继续敲诈,说,你手机里装着野男人,我只要一公布,你真男人和你分道扬镳,你在孩子面前变得不是人,你想十万搞定,休想,不给一百万,你拿不走手机。女人绝望了,她只是个小老板,如果要付出百万,肯定要露马脚,焦急中,她发现车内有个电子锁,趁司机不备,举锁砸向他的头部,司机头一歪,倒下了,倒之前他踩下了刹车。女人以为司机已经死了,开始找她的手机,车内没有。司机并没有死,他只是昏倒,醒来后,操起那电子锁,砸向女人,骂道,你敢砸我,你这个臭婆娘!男人把那女人和车弄到郊外,泼上汽油,点燃!女人的那个手机是苹果牌的,加了密的,价值5000元,那个司机当时没有放在车上,而是装在裤子包里。男人到苹果店解密,警方顺藤摸瓜,将罪犯抓获。

此事告诫我们,对坏人一定要警惕,不能老想雪中送炭。并非天下的浪子都会回头;社会生活中变本加厉的恶人不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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